汽車音響開到盡 立例管制免擾人
花旗國親戚來澳探親,感覺本地鐵馬得人驚,成群呼嘯而來,斑馬線前如狼似虎,個別毫不讓人,有些則在汽車旁左穿右揷,睇見牙煙,坦言不敢在澳揸車。
很多外地朋友有同感,見到群馬均怕怕。本澳駕駛者,無論是揸四個轆抑或兩個轆,大多不為以甚,皆因習慣成自然。在車多路窄繁忙街道,汽車若開快,撞板多過食飯,只能按正常線路行駛,預咗鐵馬爬頭,無謂爭先。但在通衢大道或大橋行走,汽車馬力大,普通綿羊多食塵,騎士有所顧忌,會縮埋左邊,事關人包鐵,正常者唔會咁傻同人鬥。
歷年積累經驗,當揸汽車到街口時,都會留意旁邊有無電單車,如果有,會讓其先行,原因是很多初哥或大膽殺手安全意識薄弱,通常會在汽車前頭繞過,吹佢唔脹,如果唔讓,將之鏟低,贏晒都係慘勝。
其實乜都講適應,閣下若到花旗國揸車,初時或會騰雞,主要人生路不熟,高速公路車速快,越線觸目驚心,有親朋在旁指引,則勝過衛星導航。由於車速高,一般行車都保持一定距離,不似澳門車跟得較貼。
澳門有樣“特色”,在外地鬧市難以見到(或許撞唔正),此乃汽車音響噪音。澳門正修訂噪音法,卻未見汽車音響擾人列違法。街上時有年輕人開大汽車音響,勁到拆天,專在鬧市行走,頗乞人憎,自己過癮,卻不知途人在駡。
改裝死氣大聲扮賽車,警方會檢控,但汽車音響勁開,搞到成街變Disco,街警只會眼斬斬,無干涉,明知聲浪擾人,可能唔知用乜例“差廚”。
警方近月帶新人學指揮交通或查車,此乃實習,若被查中,過程或耐些,閣下勿覺煩。查車旨在打擊犯罪,警民合作好應該。不過有人反映,查車乜都畀晒驗,但有警員竟問車主叫乜名。明明駕照上有中文名字,若非文盲,就係法國大餐多舊魚,惹人反感。
在下亦被查過車,不少警員很有禮貌(或許上頭規定),唔該在前,亦唔該在後,如祖國同胞話齋,係文明查車。至於煩倒車主,應屬個別事件,只要執法者無濫權,不涉侵犯人權,何必計較。“金無足赤,人無完人”,包容共濟,乜事都冇,最緊要無行差踏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