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提倡環保出行,電動電單車、電動汽車開始引入澳門,還有市民希望引進電動單車,這些零排放車輛,空氣污染是“○”,理論上無污染。撇開本澳道路環境和設施是否適合行駛,尤其電動單車,只論污染問題,其實這些電動車輛亦非絕無污染。這些車輛能源來自電力,即要叉電,澳門發電使用柴油,就算是用天然氣,發電時一樣產生廢氣,污染同樣存在。比起現時汽油車和柴油車行駛時直接將廢氣噴向街道,電動車自然環保得多。
眞正要達到零污染,只能反璞歸眞,就是使用“11號車”,即兩條腿走路可也;當然還可以踩單車。在澳門踩單車的空間愈來愈小,皆因馬路繁忙,幾無空間可供單車安全行駛。路窄車多,會趕絕單車;路闊車快,也不適合踏單車,因單車速度慢,在高速路上更加危險。
政府現今推動公交優先,也提倡環保出行,卻無具體推動單車出行,可能與澳門是國際城市,以腳踏車出行似乎不大相稱?
其實,倡導單車出行也無不可,事在人為,可讓環保出行更加具體化。澳門被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,推動單車出行只有好處無壞處,想一想將現時九萬部不斷噴廢氣的電單車變成單車,即時空氣清新晒!當然現時道路環境不適合單車,但只要政府肯落工夫,世上無難事也。